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對獨立董事獨立性評估的專項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要求,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就公司在任獨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馬潔先生、董一鳴先生的獨立性情況進行評估并出具如下專項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馬潔先生、董一鳴先生的任職經歷以及簽署的相關自查文件,上述人員未在公司擔任除獨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職務,也未在公司主要股東公司擔任任何職務,與公司以及主要股東之間不存在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獨立性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對獨立董事獨立性的相關要求。
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25日